提案合約書


提案者合約書

瑞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同意將其負責經營及建制之 PressPlay網路平台:https://www.pressplay.cc/ 及 PressPlay APP(以下合稱「PressPlay 平台」)開放予提案者發表、刊登其欲進行供平台用戶瀏覽、訂閱、購買之專案計劃(以下稱本專案)。雙方同意訂立本提案者合約書(以下稱本合約),就本專案相關之權利義務約定如下,以資共同信守: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1. 雙方同意本合約以『電子文件』形式為之,經提案者於PressPlay平台上勾選「同意提案合約書」後,本合約即生效並視為提案者已閱讀、暸解、並同意本合約所有約定條款內容。
  2. 甲方將於提案者提交申請後進行該提案之審查作業(範圍包括:提案名稱、提案大致內容、提案價格、提案交付頻率等),並於通過審查後以電子郵件寄送確認函予提案者,經確認提案者身分及提交之申請資料無誤後,提案者即可透過PressPlay平台服務進行後續之編輯、上架。提案者如因本專案審查未通過而致任何損害或損失,皆與甲方無涉,不得以此向甲方要求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3. 提案者依前項約定提交提案申請時,所提交之提案價格均應遵循甲方所制定之提案價格區間建議。但提案者在經甲方同意後,則得例外提交逾越甲方提案價格區間建議(高於上限價格或低於下限價格)之提案價格。
  4. 本合約之名詞定義:
  1. 平台用戶:泛指一般訪客及PressPlay平台會員。
  2. PressPlay平台會員:係指依照PressPlay平台所定之註冊程序並通過認證,而具有會員之身份者。
  3. 提案者(以下稱乙方):於PressPlay平台上傳及發表專案供平台用戶訂閱或購買之PressPlay平台會員。
  4. 訂閱者:係指以每月連續性之訂閱方式,使用乙方於PressPlay平台中發表專案之PressPlay平台會員。
  5. 單次購購買者:係指以單次付費購買之方式,使用乙方於PressPlay平台中發表專案或使用PressPlay平台與乙方所共同製作並發表於PressPlay平台方案之PressPlay平台會員。


二、乙方資格

  1. 乙方依中華民國(台灣)法令或其所屬國家法令,應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且得為有效法律行為之自然人或合法登記之法人或團體。若乙方為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者,應保證已由其法定代理人閱讀、暸解、並同意本合約之所有約定,始得依PressPlay平台之提案教學及本合約約定向甲方進行申請提案並上架本專案。
  2. 乙方應於本專案初步審查通過後,提供必要之身份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護照、公司營業登記執照等)以供甲方進行相關身份及資格認證。乙方倘非具有台灣國籍者,應以提供護照影本、或者長期在台灣居住之證明(如:居留證等)為限。乙方倘為外國法人者,則應出具其所屬國家之合法登記執照。
  3. 乙方應擁有可接受甲方撥款之金融機構帳戶(包括但不限於台灣之銀行帳戶、Paypal帳戶等)。
  4. 除前述乙方所需符合之資格條件外,如因本專案之發起、執行需求或為符合法令規定尚需其他相關之資格審查者,乙方亦應配合提示相關資料、文件予甲方驗證查核使用。
  5. 乙方保證因註冊PressPlay平台會員及依本合約約定所提供之相關資料及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會員註冊資訊、個人身份資訊或個人/法人身份證明文件等),均為正確且即時之資料,除為本專案共同提案之團隊代表人外,絕不以他人之名義代為向甲方進行本專案之提案申請。乙方如於申請後欲變更所提供之相關資料,應於通知甲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交更新之資料,如逾期未提交更新之資料致審查未通過,應由乙方自行負擔相關責任。


三、合作期間
依本合約第一條之約定,本合約自乙方於PressPlay平台上勾選「同意提案者合約書」時起生效,至本專案履行完成或雙方同意終止後為止。


四、PressPlay平台服務內容

  1. PressPlay平台為一提供乙方與平台用戶間溝通交流之網路平台,乙方可於PressPlay平台上以發起專案之方式將其創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照片、圖片、圖像、音訊、影片、影像、評論、數據、簡訊、軟體、劇本、計畫、故事訴說、藝術作品、音樂作品或其他任何素材等)發表、刊登於PressPlay平台上,以供平台用戶瀏覽、訂閱或購買。
  2. 甲方在收取基本平台費用之基礎上,除提供PressPlay平台網頁空間予乙方使用外,亦透過甲方合作之第三方金流公司向訂閱者或單次購購買者收取款項,並紀錄訂閱者或單次購購買者所選有關於本專案之回饋項目與訂閱金額,以及PressPlay平台使用上之相關客服。除上述服務外,甲方亦可協助乙方管理、傳播、推廣已於PressPlay平台上發起之專案,並提供乙方與平台用戶互動相關之功能或服務。


五、本專案費用及乙方遵守義務

  1. 本專案於PressPlay平台上正式上架後,即可提供PressPlay平台會員進行付費訂閱或以單次購買方式取得本專案之服務使用權,本專案於PressPlay平台上架並開放付費期間(以下稱銷售期間),就本專案相關之費用計算及撥付方式、時程說明如下:
  1. 本專案之費用計算:
    於本專案銷售期間,甲方將於每月4日提供專案撥款明細表予乙方,專案撥款明細表內容中會清楚計算乙方「每月自訂閱者或單次購購買者所收取之總消費金額」(以下稱消費總額),相關費用計算及撥付說明如下:
    1. 金流手續費
      以消費者實際支付之金額計算2.25%。
    2. 平台服務費:
      消費未稅總額(亦即消費總額/1.05,以下同)扣除金流手續費後,再乘以20%,即為甲方將收取之平台服務費。
      完整平台服務費計算式如下: [(消費總額/ 1.05) - (消費總額* 2.25%)]* 20%
    3. 行銷費:
      乙方同意為促進銷售本專案,甲方得自行於PressPlay平台發起行銷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以優惠券、折扣代碼、活動點數等形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將依甲方:乙方=20%:80%之比例共同負擔前述行銷活動之成本。又,行銷費應以未稅價(即行銷費/1.05)計算。
    4. 銷售所得:
      消費未稅總額扣除前開所述之金流手續費、平台服務費及行銷費(如有)後,剩餘之費用即為乙方該月份於本專案中之銷售所得(以下稱銷售所得)。
  2. 撥付時程及說明:
    1. 甲方將於本專案正式上架後次月25日,將乙方該期之銷售所得以匯款方式撥付至乙方指定之中華民國境內帳戶;其後每月25日匯出該期之銷售所得款項金額。如遇逢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進行撥款。
    2. 如乙方為個人用戶,甲方將依照中華民國之稅法規定,為乙方前開銷售所得,進行相關申報與扣繳,並於給付時,按國稅局規定扣繳稅賦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繳後再以淨額支付予乙方,申報及扣繳說明如下:
      1. 若該期甲方應支付予乙方之款項達法定代扣繳標準時,甲方將依法扣繳法定代扣繳額度之稅賦。
      2. 若該期甲方應支付予乙方之款項達法定應扣繳標準時,甲方將依法扣繳法定應扣之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3. 有關個人申報及扣繳作業皆係依中華民國稅法、國稅局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執行,如法定之扣繳級距或扣繳比例於本合約簽訂後有調整或變更者,則甲方將依調整或變更後之規定執行申報及扣繳作業,將不另行通知乙方。
  3. 如乙方為公司法人,乙方應於收到甲方提供之專案撥款明細表後,就銷售所得金額外加營業稅稅金,開立三聯式發票或電子發票並於該月15日以前送達甲方,甲方應於收到發票後之該月25日將乙方該期應得款項匯款至乙方指定之帳戶。但如甲方未於該月15日前收到發票,則甲方將另於下個月10日進行撥款;亦即合約雙方皆同意,甲方僅於確認收到乙方發票後之每月25日或下個月10日進行撥款,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進行收取發票或撥款作業。
  1. 甲方使用之匯款帳戶為國泰世華銀行,如乙方非使用該銀行作為轉帳帳戶,因而衍生跨行匯款所需之相關費用時,將直接自銷售所得中扣除。
  2. 如乙方之身份為境外人士時,將不適用前述扣繳相關約定,甲方將依照中華民國之稅法規定,於給付時為乙方進行申報與扣繳法定之20%的稅額,另就其選擇使用接受甲方撥款金融機構帳戶之不同,相關說明如下:
  1. 如使用中華民國境內帳戶者,就本專案費用計算亦適用本條第1項中費用計算及撥付時程之規定,以及本條第2項中關於銀行手續費之規定。
  2. 如使用Paypal帳戶者,就本專案費用計算亦適用本條第1項中費用計算及撥付時程之規定,惟本條第2項中關於銀行手續費之規定則不適用之。
  1. 甲方將針對每一訂閱者或單次購購買者之訂閱、購買金額開立電子發票(已內含加值型營業稅)。甲方將根據每月實際訂閱/購買金額(扣除已取消訂閱/購買之金額)進行撥款明細表製作:
    在PressPlay平台上,使用信用卡付費訂閱/購買者完成付款,並收到第三方金流公司付款成功通知信後,第三方金流公司就會執行扣款;如為購買訂閱產品者,第三方金流公司會每個月定期扣款一次,如訂閱者無取消將持續進行扣款。舉例:8/1下單訂閱,9/1扣第二次款項,10/1扣第三次款項,以此類推。訂閱者可隨時於PressPlay平台上提出取消訂閱的申請,即可取消停止下次及未來扣款,訂閱者於本專案訂閱專區使用權限截止點為下次扣款日的前一天。訂閱者若欲取消下期訂閱,需於下次扣款日前七天至PressPlay平台使用者後台中提出取消訂閱申請。舉例:8/1下單,下次扣款日9/1前七天提出申請取消,9/1起則不會再次扣款且終止訂閱者於訂閱專區之使用權限。
  2. 如訂閱者於訂閱期間要求或申請退費或變更方案內容時,倘經甲方審核並同意後,甲方將負責處理,惟如需乙方配合辦理相關程序情況時(包括但不限於由乙方直接退費、自乙方所收取之費用內扣除等),乙方應無條件依甲方指示配合辦理。
  3. 如單次購購買者要求或申請退費時,倘經甲方審核並同意退費後,由甲方負責處理,惟如需乙方配合辦理相關程序情況時(包括但不限於由乙方直接退費、自乙方所收取之費用內扣除等),乙方亦應無條件依甲方指示配合辦理。
  4. 惟如有取消交易或申請退費之情事,當筆交易款項將不撥款予乙方;若當筆交易已撥款予乙方者,甲方將自行於下一期欲支付乙方之款項中扣除。
  5. 乙方每月應至提案者管理介面下載本專案當月訂單明細,並確認各方案當月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之人數及資料,並針對該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依其所訂閱及/或購買之方案內容進行回饋。如乙方該月無法履行回饋時,甲方將進行柔性勸說,且基於保護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之權益,甲方得暫停撥付該月之訂閱及/或購買所得,並累計至下下個月回饋履行完成時再行撥付,乙方並須自行對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負擔全責(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退費手續所產生的費用及相關損失),與甲方無涉。惟甲方因前開事由致遭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請求退費或遭第三人求償或有其他任何所失利益或所受損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請求支付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返還銷售所得、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退費所生之相關費用、第三人賠償費、訴訟費、律師費等)。
  6. 如乙方當月未能執行本專案中之方案內容或延遲交付與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約定之回饋方案內容,或中途修改回饋方案內容,或因本專案之實際執行方案內容與先前承諾產生落差時,乙方須向所有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進行通知、公告,若經甲方確認乙方有前述情事時,甲方將以書面(含電子郵件)通知乙方限期改善,如乙方逾期仍未改善者,甲方有權於當月月底將該方案下架並主動退款予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如因前開狀況致乙方受有任何損害,乙方應自負一切責任及損失,與甲方無涉。惟甲方因前開事由致遭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請求退費或遭第三人求償或有其他任何所失利益或所受損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請求支付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返還銷售所得、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退費所生之相關費用、第三人賠償費、訴訟費、律師費等)。
  7. 乙方應避免於本專案之相關文字中(包括但不限於,本專案介紹、提案介紹、本專案內容等)使用有違法之虞,或較為敏感之字眼(包括但不限於,「終身」或「永久」使用、觀看及其他甲方所指定之相關文字、用語等)。
  8. 乙方有避免甲方涉入其與訂閱者/單次購購買者或可歸責於乙方而產生之相關糾紛或爭議之義務,如致甲方涉入者,乙方負有相關爭議解決、說明及配合之責任,如致甲方遭訴訟求償、賠償、罰款等,乙方應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裁判費、賠償費、律師費等)。


六、智慧財產權與法令遵循

  1. 乙方保證其於本專案中所提供或於PressPlay平台發布之任何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張貼或私下傳送之資料、資訊、照片、圖形、文字、軟體、音樂、音訊、影片、影像、信息或其他素材,以下合稱「乙方作品」)皆為原創或已取得所有權人之合法授權,並擔保該乙方作品中並無違反法令或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肖像權、姓名權、智慧財產權等)。
  2. 如乙方作品有違反法令之虞(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肖像權、姓名權、智慧財產權等)或涉及相關之行政或司法程序,或顯有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或相關權利之虞時,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立即暫停或終止本專案,若經甲方決定暫停或停止本專案,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請求返還因本專案所得之所有銷售所得。如因乙方作品而涉及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或遭第三人請求時,乙方應自行負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並應對甲方因此所生之所有損失、損害、及商譽減損負擔損害賠償之責(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裁判費、訂閱者或單次購購買者退費之費用等)。
  3. 乙方於合作開始前及合約期間,必須遵守中華民國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地域法令的規定,並保證不會利用本專案及PressPlay平台進行任何違反法令或不正當的活動,抑或任何損害甲方或PressPlay平台服務之行為。
  4. 乙方瞭解網路的無國界性,乙方保證遵守所有關於網路行為、內容的法律法規、上述相關智慧財產保護之條款,及有關從中華民國或乙方所在國家或地區輸出資訊所可能涉及、適用的全部法律法規。


七、乙方作品及相關資料使用授權

  1. 乙方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皆歸屬於乙方或其他權利人所有,惟乙方同意其因本專案所發布於PressPlay平台之相關公開資訊(係指乙方就本專案於PressPlay平台上設定為公開瀏覽之內容,不包含需付費始得閱讀、觀看之內容),可授權或已取得所有權人之同意授權甲方可以免費的、永久有效的、不可撤銷的、非獨家的、可轉授權的、在全球範圍內對該公開資訊進行使用、複製、修改、改寫、改編、發行、翻譯、創造衍生性著作的權利,並可透過任何形式將前述資訊加以傳播、表演或展示於數位/平面媒體上,或於任何現在已知或未來開發出之載體上呈現。
  2. 甲方如有需要使用乙方於本專案學習專區內之付費內容進行PressPlay平台之行銷、曝光等其他用途時,則須事先以書面(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通訊軟體等)通知乙方。


八、終止權

  1. 如乙方提供之本專案內容有違反本合約內容或意旨之虞者,甲方得暫停本專案,並要求乙方於七日內進行協議;協議不成,甲方得無條件終止本合約,乙方相關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銷售所得或退費手續所產生之費用及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惟甲方因前開事由致遭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請求退費或遭第三人求償或有其他任何所失利益或所受損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請求支付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返還銷售所得、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退費所生之相關費用、第三人賠償費、訴訟費、律師費等)。
  2. 若乙方提供與本專案相關之內容,有違反法令、違反公序良俗或其他影響觀感之虞等情事或因本專案相關之內容而涉及相關行政或司法程序時,甲方有權在書面通知乙方後,自行增刪、修改、停止或強制下架本專案。惟甲方因前開事由致遭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請求退費或遭第三人求償或有其他任何所失利益或所受損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請求支付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返還銷售所得、訂閱者及/或單次購購買者退費所生之相關費用、第三人賠償費、訴訟費、律師費等)。
  3. 合作期間如乙方欲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告知甲方以取得雙方共識,且於終止前將已承諾之回饋及本專案學習專區內容履行完畢並向訂閱者或單次購購買者進行通知後,始得於履行完畢及通知後之下個月正式下架。
  4. 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任一方違反本合約之任一約定,他方得立即以書面通知違約方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時或無法改善時,未違約方得逕行終止本合約。雙方終止本合約關係後,如因可歸責之一方造成他方損害者,他方得向可歸責之一方請求損害賠償。
  5. 雙方之權利義務,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依中華民國法令及民法有關之規定訂之。


九、保密義務

  1. 任一方應擔保其本身及其所屬員工,非經另一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約目的所需,不得洩漏因本合約所得知之他方任何機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文件、比例、社群平台數據、個人資料、往來電子郵件、行銷企劃等)予第三人持有或知悉,且無論該機密資訊之提供為口頭或書面等其他任何形式或有無標註『機密』文字皆係屬機密資訊,雙方及其所屬員工皆應負擔保密義務。
  2. 本條第1項規定之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事項:
  1. 收受方非因違反本合約規定而取得之資訊。
  2. 於收受方取得對方機密資訊前,收受方己合法知悉之資訊。
  3. 收受方由無保密義務之第三人處獨立取得之資訊。
  4. 收受方獨立開發創作之資訊。
  5. 經公開之資訊,例如為商業使用、行銷之公開及專利之公開。
  6. 依法規或行政命令應揭露之資訊。


十、甲方不保證事項

  1. 本專案不保證將符合乙方的要求;
  2. 本專案不保證將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不會出錯;
  3. 不保證乙方於本專案就甲方人員以外所取得的結果正確可靠;
  4. PressPlay平台或本專案中之軟體如有任何錯誤不保證都將得到更正。
  5. 甲方不保證PressPlay平台將不受病毒干擾、穩定、安全可靠、不中斷或木馬程式攻擊,是否使用PressPlay平台或取得任何資料應由乙方自行考慮且自負風險,因任何資料的下載而導致的乙方電腦系統損壞或資料流程失等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 乙方經由本專案獲知的任何建議或資訊(無論書面或口頭形式),除非本合約有明確規定,將不構成甲方對乙方的任何保證。
  7. 乙方了解PressPlay平台僅為一網路平台,乙方可得於PressPlay平台刊載本專案內容等,以提供平台用戶瀏覽、訂閱或購買本專案內容之平台,不代表甲方保證乙方於PressPlay平台刊載本專案內容之正確性、合法性。


十一、責任限制

  1. 甲方均不承擔乙方與其他第三人間因本合約所生之任何直接、間接、附帶、特別、衍生性或懲罰性賠償責任(即使甲方事先已被告知乙方可能會產生相關損失亦同)。
  2. 甲方違反本合約及PressPlay服務條款PressPlay隱私權政策PressPlay 平台會員規範及申訴管道點數規則優惠使用規則等(以下合稱「平台其他公告條款」)之義務及其他相關規範者,對乙方之賠償金額以本合約中約定甲方對乙方所收取之平台服務費為上限。


十二、合約解釋與糾紛解決

  1. 本合約已賦予雙方合理期間之預審後方予簽定。
  2. 任一方若有違約情事或雙方發生爭議者,應先以協商方式解決。若提請法院訴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十三、其他事項

  1. 如本專案中之方案係為『單次購買方案』,則其於本合約所稱本專案之下架(包含本合作期間屆滿後之下架),係指該單次購買方案不再對外開放新的平台用戶進行瀏覽或購買,但該單次購買方案之內容仍存續放置於PressPlay平台上,不得影響原已購買單次購買方案內容之單次購購買者所得觀看、閱讀、使用之權利。但如本專案係因第六條第2項或第八條第2項而遭甲方直接停止或強制下架時,則本專案將不會存續放置於PressPlay平台上,且乙方須負擔甲方因此所受之損害賠償責任(包含但不限於訂閱者或單次購購買者之退款費用等)。
  2. 如乙方未按指定方式提供資訊、或所提供之資訊不正確或與事實不符、或未更新資訊,甲方有權得不經事先通知,隨時拒絕、或暫停對乙方提供PressPlay平台服務。
  3. 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約所得主張或負擔之任何權利或義務給第三人。
  4. 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應依中華民國之法令及平台其他公告條款補充之;平台其他公告條款(如:隱私權政策、行為準則承諾書)亦為本合約之一部,乙方同意應遵守之。
  5. 本合約及平台其他公告條款中之任何條款如經法院認定為違法或無效時,本合約及平台公告條款中之其他條款仍為有效,應得予以執行。
  6. 本合約版本日期為西元2023年09月30日,並取代雙方之前所為之一切書面與口頭協議,且合約效力將溯及自本專案上架日生效。如雙方就本專案另有簽署書面合約者,則無論乙方有無勾選「同意提案者合約書」,甲乙雙方之權利義務均則以該書面合約簽署內容為準。
  7. 本合約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條不因本合約到期或終止後而失其效力。
  8. 甲方未行使或執行本合約或平台其他公告條款所賦予之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等權利之放棄。
  9. 甲方保有對本合約及平台其他公告條款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權利,其詳細辦法、變更事項或未盡事宜則以PressPlay平台之公告為主。